萬維昂
  聽說販賣大樹掙錢,在未取得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私自組織人員採挖7棵大香樟樹。經湖北省大冶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近日以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被告人盧文興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1萬元。
  盧文興系大冶市劉仁八鎮劉橋村人,一次無意中聽朋友說,現在販賣樹木很掙錢,一心想發財的盧文興便做起了“樹販子”。
  盧文興找到劉仁八鎮一處山場,動員村民賣樹,在談好價格後,盧文興又積極聯繫買家。2011年5月,在未取得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盧文興組織民工來到山場採挖了7棵香樟樹。隨後,盧文興以每棵2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價格,將7棵大樹賣給了薑某(已被判刑)。後經群眾舉報,公安機關於2013年12月將盧文興抓獲。經鑒定,7棵香樟樹樹齡都在30年以上,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
  (萬維昂)  (原標題:採挖香樟樹七棵 “樹販子”被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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